—台新與大安合併—麵包與玫瑰的抗爭紀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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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刊日期: 
2002/04/15
期數: 
第十六期

  10年前在政策宣示下,台灣的金融業正式步入戰國時代。如今,銀行因競相削價競爭及降低授信條件爭取客戶,已經引發獲利能力下降及逾放持續攀升、資產品質惡化的嚴重後果。在政府開始主導金融合併政策,並且配合法令修訂後,去年掀起一波金融合併熱潮。但是,數大未必是「美」,也未必如前財政部長顏慶章所言:「合併不會犧牲員工權益」,近日大安銀行員工與台新銀行間的資遣費請領糾紛即為最好例證。

■蒼白的承諾、噬血的玫瑰

  去年1122,台新、大安兩家銀行正式簽訂合併契約,以台新銀為存續公司。大安銀高層對外表示,在整個談判過程中,他們所在意的員工工作權益保障,已獲得台新銀承諾,此合併案將創造四贏的局面,即客戶、員工、股東、社會大眾都將因而受益。然而,「四贏」的說法不攻自破,今年326,近百位原大安銀行員工頭綁「我要資遣費」頭巾,集結在中山北路上的台新銀總行前,為他們因合併受損之權益進行抗爭;勞工控訴台新銀「言而無信、信用破產」,並且質疑銀行合併將帶來「財團樂透、勞工苦透」的惡果。

  自救會員工站在台新總行前面,憤怒地吼出不滿,高分貝的抗議聲浪穿透面前眾多警察及保全的阻隔,引起過往路人及前來辦事的台新客戶駐足側目。他們要求台新資方不要藐視法律、拒付資遣費,並要求台新高層出面與自救會協商。

  這件勞資爭議並非金融合併的個案,兩年前即有元大及京華證券合併的先例,之後也必定會再有類似情況發生。因此,這起抗爭所爭取的不只是大安銀員工的權益,也是為了往後遭遇相同問題的勞工設下典範;在銀行員全聯會全力協助支持下,台企、土銀、彰銀、台銀、一銀、華銀、北商銀、中興銀、中銀等工會理事長皆到場相挺,呼籲台新資方正視問題。

  在獲知台新資方有意協商之後,六名自救會員工在群眾「還我資遣費」及「加油」聲中昂然進入台新總行。但不到20分鐘的時間,員工協商代表即返回現場,憤怒地對等待的成員表示台新根本沒有協商誠意,不僅台新出面協商的副總在多次催請之後才現身,而且竟表示未被授權處理此事,能夠做決定的只有董事長。面對如此缺乏誠意的態度,員工代表二話不說,遞出陳請書後立即憤而離席。

  迎接這不意外的發展,自救會決定先宣布第一階段的抗爭活動結束,由成員們展開自由活動,每人持證件及現金進去台新銀開戶、換零錢或至提款機提錢,以便「觀摩」台新銀的業務運作。自救會這波行動讓台新資方陷入高度緊張狀態,而警方第一次舉牌警告要求立即解散,並且堵住大門阻止自救會成員進入,在一陣「台新在趕客人」、「台新要為客戶服務」的叫喊聲中,現場彌漫緊張對立氣氛。時值中午用餐時間,旁觀路人更多了,他們紛紛接過自救會所散發的抗議傳單,台新銀長期砸錢精心包裝的企業形象,此際已被正午的豔陽毫不留情地穿透,暴露了醜陋陰暗的另一面。

■官方介入協調  台新理虧鬆口

  下午,自救會成員轉赴勞委會陳情,勞資關係處處長李來希出面與員工溝通,強調勞委會高度重視這件銀行合併而衍生的資遣費爭議案,並承諾近期邀集勞資雙方及財政部金融局、經濟部商業司、經建會人力規劃處、台北市政府勞工局等相關單位開會,研議法律適用疑義及本案解決之道。

  43的協調會由李處長主持,首先由勞資雙方陳述意見,自救會員工代表賴來鈿強調,根據大安銀董事會因銀行合併之故所通過的人員遣退作業要點,有289位員工在台新銀的任職通知書勾選「拒絕留用」,台新銀既為存續公司,依法必須「概括承受」大安銀之權利義務。台新銀人事協理黃俊豪則表明希望資遣費發放須無適法之疑義,事後才能向股東、董事會交待說明,所以希望勞委會能以公文明示,以求解套。

  另外,與會各行政部們對於金融合併有關員工權益是否適用金融機構合併法或企業併購法,認為實與本案無涉,均尊重勞委會對本案的職權解釋。主席最後裁示「本案由勞委會就台新銀所提函詢案,本於行政延續原則及兼顧勞資雙方權益立場,明確函覆,並由勞委會督促協調後續資遣費發放作業之執行。」暫時化解勞資雙方先前劍拔弩張之氣氛。

  自救會員工呼籲台新銀既已聲明承諾願尊重主管機關之解釋,勞委會也已明確裁示,盼台新銀能以最短作業時間發放資遣費,為此件自發性合併案留下完美的句點。銀行員全聯會則發布新聞稿呼籲銀行業者以本案為殷鑑,在洽談合併階段,即應依法將員工權益事項納入合併契約,切勿漠視勞工或工會團結的力量與決心,而讓合併案蒙上不光彩的陰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