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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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刊日期: 
2015/05/15
期數: 
第173期
  所謂「加薪四法」,包括《公司法》、《工廠法》、《勞動基準法》及《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等四大修正草案;前三案要求公開發行股票公司,須提出具體利潤分享計畫,分配盈餘給員工,否則可依勞基法處50萬至500萬元罰鍰;《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則規定若給員工加薪,可依加薪金額的130%扣抵營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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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刊日期: 
2015/04/15
期數: 
第17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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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刊日期: 
2015/01/20
期數: 
第169/17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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