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金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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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刊日期: 
2018/10/15
期數: 
第214期
  為因應金管會日前研議開放民營金控進行非合意併購(金金併),以及財政部鼓勵公股行庫整併(公公併)的政策方向,本會與全產總於93日聯合舉辦「金金併」政策因應對策共識營,會議初步共識提出4個工會因應的可能途徑,包含社會對話途徑、行政遊說途徑、團體協約途徑以及立法途徑。
  在法令尚未完成修正之前,各工會目前可以採取的因應動作,就是透過團體協約的簽訂,以突破現有法令對勞工權益保障不足的問題;會中亦有相關討論,建議各工會團體協約內容應涵蓋併購過程工會的參與、優離優退方案的設計、所有工作條件的保障、勞動條件的充分揭露、勞動條件變更的工會同意權、未來工會的持續運作。
  本會進一步檢視28家金融同業概況,其中有14家已經簽訂團體協約,而團體協約內容簽訂有關併購過程員工權益保障者則有13家,以下係逐條整理比較之後的概要說明:
一、併購過程工會的參與
  13家工會在條文設計上多有強度不一的涉入,從併購發生前的告知到併購前應跟工會簽訂受僱人權益保障協議書,可以提供金融業工會參考。
二、優離優退方案的設計
  這類條文就其內容可以分成兩種類型,第一種類型是強調一旦發生併購情事時,資方確有裁減人力之必要,則約定其資遣計畫需與工會協商,如合庫銀行、華南銀行、大眾銀行、明台產險、兆豐銀行、臺灣企銀、彰化銀行、高雄銀行等;另一種類型則是併購時應全員留用,合併後一定期間內如有裁減人力之必要,可辦理優離優退,如永豐銀行、永豐金證券、瑞興銀行、台灣證交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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