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企銀工會
出刊日期: 
2020/02/14
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全金聯)暨合庫銀行工會、兆豐商銀工會、彰化銀行工會、第一銀行工會、台灣企銀工會、華南金控工會 2020/02/14聯合聲明
 新聞聯絡: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秘書長韓仕賢0933-283106
基於實踐「股東行動主義」、落實「公司治理」目的、推動「產業民主」理念

全金聯暨六大銀行工會支持「委託書規則」第5條「放寬徵求資格」之修正

   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全金聯)暨合庫銀行、兆豐商銀、彰化銀行、第一銀行、台灣企銀、華南金控等六大工會理事長今(14)舉行聯合記者會,公開支持金管會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第5條之規定,適度降低金控公司、銀行及保險公司委託書徵求人門檻,主要基於以下理由:
一、現行條文係鑑於金融控股公司、銀行法所規範之銀行及保險法所規範之保險公司等(以下簡稱金融機構),其營運涉及大眾存款戶及保戶權益,若持有少數股份之股東,利用委託書取得公司經營權,恐影響金融機構之穩定經營,故將繼續一年以上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千分之二提高為千分之五,並刪除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八十萬股以上之條件。
二、然有特定金融機構長期俱皆財團及特定家族把持,甚至部分問題金融最後遭政府接管、標售賠付,確為不爭之事實,且令人詬病甚久。本次修正另增列個別股東擔任委託書徵求人最低應持有金融機構已發行股份二百萬股之持股數門檻,此已從原先一般徵求人條件八十萬股再提高2.5倍到二百萬股,此一修正與現行規定相較,工會認為有助於改善上述股權結構問題,提高董事會運作之透明度,故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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