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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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刊日期: 
2022/03/31
期數: 
第255期
  針對銀行業者違法銷售及逼迫業務人員業績達標之諸多不當態樣,本會於2月下旬正式行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除了列舉業者九大逼迫員工之不當態樣,並具體建議如有相關弊案發生時,究責應從總經理(含)至相關各級主管,甚至要求獨立董事或監察人立案調查並出具報告。至於根本解決之道,應從積極導正良善的金融銷售文化開始,業務人員業績目標應視國內外經濟情勢變化適當調整(調高或調低),且不應高於公司預算成長目標,以維護客戶權益及金融從業人員健康的工作環境。
  根據本會調查,銀行業者為了業績逼迫業務人員的九大不當態樣如下:
(一)業務人員上班時間均被要求隨時保有衝百米的能力,每日早、中、晚開會詢問是否有成交案件;更甚者有外商要求每一個小時定時回報前一個小時的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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