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打銀行工會
Tagged:  •  
作者簡介: 
渣打銀行工會秘書
出刊日期: 
2012/10/15
期數: 
第142期
 
Tagged:  •  
作者簡介: 
渣打銀行企業工會常務監事
出刊日期: 
2011/10/15
期數: 
第130期
由於渣打銀行工會與行方之間的團體協約第1次簽訂日期為98年5月8日,該份協約轉眼將於明(101)年5月8日到期,雙方必須就新的團體協約內容再度進行協商。加上新集體勞動三法實施之後,《團體協約法》明定勞資雙方應本於「誠信協商」原則,就團體協約內容進行協商。有鑑於此,工會目前除就原團體協約內容先行於內部進行討論修訂外,也正積極培訓可能代表工會擔任主談的協商代表,所以邀請銀行員工會全國聯合會韓仕賢秘書長,於10月4日本會第2屆第9次定期理、監事會議時蒞臨本會,就團體協約協商代表之協商技巧、法令依據等,給予本會幹部進行教育訓練。
       韓秘書長以生動活潑的方式,在課程中列舉很多實例及經驗分享,讓全體幹部學習到如何協商的基本要領,並強調協商代表要時時謹記須表現出是一個「達成協議的人」,而不是「破壞協議的人」;以及學習協商中該怎麼給一點、得一點,而不是贏者通吃,這樣比較容易達成協議,協商過程也會比較平和。
       另外,有關團體協商之事前準備,韓秘書長也提醒工會必須注意相關法規變動、原團體協約內容、近期員工手冊變動事項、勞資例行會議決議事項、勞資爭議事項等,應全盤瞭若指掌,因為知法、識法才能更勝一籌,但也不能只做純法律的考慮,應兼顧情、理、法交互運用之方法。
Tagged:  •  
作者簡介: 
渣打銀行工會秘書
出刊日期: 
2010/12/15
期數: 
第120期
      本會第2屆第2次會員代表大會於12月2日順利召開完畢,除在會中通過修改本會組織章程等議案外,也補選出第2屆理事及勞資會議勞方代表。
我們除了感謝全體會員代表出席大會,使工會組織更健全、未來工會運作更加順利外,也感激40位多位來賓與會(包括:新竹市許明財市長率勞資關係科科長、就業服務科科長、專員等多名長官前來、本會3家上級工會理事長、多家銀行工會理事長、基層產業友會常務理事暨幹部,以及縣、市議會的民意代表),就連事業單位也由渣打銀行人資長陳瑋芝女士代表總經理高恕年先生出席大會。
今後,本會將不負各位期望,繼續努力帶領著全體會員一起朝向爭取保障工作權益及福利制度前進。
本次補選理事及勞資會議勞方代表結果如下:
第2屆理事補選:曾焜亮、黃瑞蓮
第2屆勞資會議勞方代表補選:曾焜亮、黃瑞蓮
第120期會訊其他文章

●香港工會組織「非正規勞工」的經驗
RSS f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