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九信
Tagged:  •  
作者簡介: 
臺灣企銀工會總幹事
出刊日期: 
2011/03/15
期數: 
第123期

案例緣由
  99年4月30日台北九信資方於理事會決議通過,以台北九信工會理事游凱鈞於該工會第1屆第11次及第12次理事會議上,發表足以生損害資方信譽之言論;又於第4屆第1次及第3次勞資會議中再次言詞偏頗,且其於會議之提案經查證後皆非事實,足以煽動人心;另於99年3月28日資方所召開社員代表大會時,於場外散發勞資會議紀錄,其言行已有形無形對資方造成重大傷害,兩大過免職。游凱鈞以資方解僱係因其擔任工會幹部,於99年7月30日向台北市政府勞工局提出申訴。
評議結果
  由於資方主張游君提出其發表足以生損害公司信譽之言論,及勞資會議中的言詞偏頗,並在社員代表大會場外散發勞資會議紀錄,其中將資方代表簽名冊流通在外,對公司造成無形之重大傷害,因此資方依據勞基法第12條第1項第2、4款及台北九信工作規則第75條第2、3項規定終止勞動契約。

RSS f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