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為訴訟
出刊日期: 
2020/12/29
    新聞聯絡人: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秘書長韓仕賢0933-283106
                      渣打銀行工會總幹事吳毓瑩0920-723639
勞動事件法於10911日正式施行,並於該法第40條新增「不作為之訴」之規定,賦予勞工所屬工會能夠在章程所定目的範圍內,以工會名義直接對侵害多數會員利益之雇主提起訴訟,讓缺乏訴訟資源或是害怕對雇主提告之受侵害勞工,能夠迅速且妥適地恢復權益、避免損害擴大,並強化工會保障會員權益之功能與程序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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