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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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刊日期: 
2019/01/25
期數: 
第217/218期
  日前報載民進黨不分區立委余宛如提案修改《銀行法》第57條,將銀行增設、遷移或裁撤分支機構時,應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改為「備查」;金管會明確回應表示銀行對於客戶及員工有其責任,仍應維持事先申請核准,始得為之。
  本會對於金管會的回應予以肯定支持,強調金融機構提出營業據點裁撤、整併或遷移申請時,因牽涉員工工作地點調動、職務轉換等員工權益之情事,本會主張業者應先與工會或勞資會議(無工會者)協商相關「員工安置計畫」,之後向主管機關遞出申請書時須檢附該項計畫送審,以免發生員工勞動條件不利益變更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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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
出刊日期: 
2018/11/15
期數: 
第215期
  近日來,隨著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證券交易法》修正案,「勞工董事」這個許久未被社會討論的議題,又再次成為新聞焦點。
  由於在野黨立委提出證交法修正案,強制要求所有上市櫃公司都要設立「勞工董事」,由員工派代表進入董事會;而該法的主管機關金管會則持反對意見,認為「茲事體大」需要再審慎研議,且和《公司法》中董事由股東選舉產生相互矛盾。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更強調,這個政策「不是光金管會可以承擔的重大政策!」可見這個國外行之有年,且2000年就在國內也已著根的制度,在台灣仍需很多的滋育養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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