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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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文化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曾任勞委會法規委員
出刊日期: 
2009/12/15
期數: 
第一百零八期

Q:最近新流感猖獗,為妥善照顧家裡的幼嬰,老公想乾脆向公司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好了,聽說還可以拿到6成薪呢。但不知道目前的法律規定狀況如何,是否可以幫忙解惑?(台北/小君) 

前題1:家有3歲以下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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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文化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曾任勞委會法規委員
出刊日期: 
2009/11/15
期數: 
第一百零七期

Q:昨天公司傳出1名員工感染了H1N1新流感,依稀記得前天還因為公事與他有近距離接觸,因此心裡一直忐忑不安,很怕自己會不會也被傳染了?萬一我因為工作關係,被同事傳染了新流感,這算不算是「因公受傷」的職業災害?(台中/小桃)

■職災認定2要件:業務遂行性與業務起因性

  勞工在工作時如果受到傷害,要認定是否屬於職業災害時,通常必須具備「業務遂行性」與「業務起因性」兩個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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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文化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曾任勞委會法規委員
出刊日期: 
2009/10/15
期數: 
第一百零六期

Q:最近公司進行人事整編,聽說會有一波人事異動,而且有不少人要被調職到台南分公司。聽經理轉述高層意思,如果不願接受調職者,就要進行資遣。我很捨不得現在的工作,可是也不願意離開剛結婚的老公,請問我該怎麼辦?(台北/小嫻)

  為了有效運用人力資源,不少企業都會採取定期的人事異動措施。有時也會為了避免資遣員工,而將人力配置做一個調整,甚至有些企業會將調職作為培訓員工成為管理幹部的管道,因此調職對企業內部人事管理而言,不能說是異常。

  問題是不管工作地點變更或工作內容改變,對勞工多少都會造成影響。例如小嫻如果從台北被調職到台南,儘管高鐵交通已經很方便,但對她的工作、家庭生活、社會生活,肯定會帶來許多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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