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勤災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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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國立政治大學勞工研究所碩士
出刊日期: 
2017/10/15
期數: 
第202期
  日前一份勞動部對於勞工往返於兩個工作場所之間發生事故,不屬於職業災害的公文,在臉書引發討論,許多朋友抨擊勞動部不食人間煙火。確實,從情感上或直覺上而言,會覺得通勤災害怎麼可能不是職業災害,進而會認為雇主怎麼可以不必負責。但這樣的說法是否真的合乎情理,事實上是有討論空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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