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芸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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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建華銀產工總幹事
出刊日期: 
2006/08/15
期數: 
第六十八期

      建華銀行產業工會在去年改選之後,積極爭取三項主要訴求:除了要求比照北商銀簽訂員工安置計劃之外,另外兩項分別是「員工應休未休之特別休假應予補償」、「優惠存款利率恢復13%」。由於勞資雙方多次協商未果,工會在今年6月下旬一併向台北市政府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兩次調解委員會議的主席都是謝政達律師,勞方調解委員則為銀行員全聯會秘書長韓仕賢。「員工安置計劃」安排於第一次調解會議(7月11日),資方代表-理律法律事務所律師蔣大中態度倨傲強硬,只簡短說明不能同意勞方立場,並認為安置計劃完全沒有必要,因此拒絕與勞方協商。由於資方毫無協商誠意,工會代表並未多做口舌爭辯,調解會議在勞資雙方無法達成共識的情況下草草收場。
  資方代表洋洋得意,以為如此便已「痛宰」勞方,怎知工會早有一番沙盤推演。工會接著以資方不尊重勞工權益,存有重大勞資爭議為由,向金管會陳情要求暫緩合併。資方驚覺狀況不妙,情勢急轉直下,壓力排山倒海而來,於是在7月19日陳情前夕,建華銀董事長盧正昕於18日晚上向全體員工發出公開信,正式同意工會訴求;工會亦善意回應,當天的陳情過程溫和理性,並獲得其他銀行員工會的支持聲援。
  7月25日召開第二次調解會議,就「不休假工資」及「恢復優存利率13%」兩議題進行調解。上次惹惱工會的蔣大中律師此次並未代表資方出席,由建華銀人資處長韓愛玫全程擔綱,她也特別解釋蔣律師在上次調解會的態度及意見沒有完整表達清楚資方的立場,有些話也說得比較 " over ",其實資方沒有那個意思等等,向工會表達善意。
  所以第二次調解會議沒有多費唇舌,很快便做出調解方案,並獲勞資雙方簽字同意。調解方案如下:
(1)資方同意○○○等3人之94年度應休未休特別休假於調解會後三個月內予以補休或給薪。
(2)資方同意針對95年度特別休假,員工如有為配合各項業務,經主管要求取消休假,致未於年度終結時休完特別休假,由各單位主管於年度終結時提報,由人事處彙整呈簽延長實施或發給薪資。
(3)資方同意針對現行員工優惠存款利率之調整,與勞方及台北國際商業銀行產業工會共同協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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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建華銀產工總幹事
出刊日期: 
2006/08/15
期數: 
第六十八期
      建華銀行產業工會日前為突破與資方談判的僵局,以要求與台北國際商銀合併之前簽訂員工安置計劃為訴求,正式向台北市政府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並於調解破裂之後,祭出向金管會陳情要求暫緩許可合併案的行動,終於在最後一刻,由建華銀董事長盧正昕出面向全體行員發信,具體承諾工會提出之訴求,成功爭取到員工安置計劃,讓這段時間的努力有了圓滿的結果,也獲得全體會員對工會的認同與支持。
▓既然「對等合併」就要「同工同酬」
  面對即將合併帶來的不確定性,相較於台北國際商銀員工已經擁有員工安置計劃的保障,建華銀工會自第三屆理、監事上任後,今年初即開始向資方爭取協商空間,喊出既然是「對等合併」,當然要「同工同酬」,要求建華銀資方比照北商銀簽訂員工安置計劃。一開始,行方對工會要求召開勞資會議協商一事遲不回應,直至5月中旬,勞資雙方終於召開第一次勞資會議,針對訂定員工安置計劃的條文內容,陸續進行兩次協商會議,並獲得初步的共識。
  孰料,在6月8日建華金控股東會前夕,由總經理陳柏蒼與執行副總賈堅一邀集工會幹部的非正式協商中,卻完全推翻了勞資雙方先前的協商成果,談判陷入僵局。隔日,工會駐會常務理事黃忠誠以股東身分出席建華金控股東會,在臨時動議上台發言,直接向金控董事長何壽川爭取與北商銀員工同等級的權益保障機制。
  為了證明催生員工安置計劃是所有行員的期待與共識,而非資方片面認為是少數人的小題大作,工會遂於6月16日向全體行員發出是否贊成員工安置計劃的問卷調查,短短十天的時間,獲得行員熱烈迴響,回收超過1千份的意見中,贊成票高達99.8%,行員們勇敢的註明所屬單位與姓名,以壓倒性的民意表達心聲,令協商陷入困局的工會十分振奮!
▓99.8%民意要員工安置計劃
  然而,面對強烈的民意,資方卻絲毫不為所動,在總經理發出的公開信中,仍無具體回應,拒絕與工會簽訂員工安置計劃;工會幹部相信溫和而堅定的爭取,必會帶來改變,但過程中也不避諱適度的衝撞,以換取協商的空間。於是,工會正式於6月26日向北市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訴諸第三者公論。同時,工會仍繼續以文宣向會員說明爭取員工安置計劃的精神,不但是員工權益的保障傘,也確立工會的參與、協商權利。
  7月11日,在勞資爭議調解會議上,資方代表理律法律事務所律師蔣大中堅決表示:「公司政策已定,沒有簽訂員工安置計劃的必要!」出席的工會幹部見到如此倨傲、無禮的態度,意識到工會善意釋盡,資方仍悍然拒絕、執意關閉協商大門,進一步的衝突將在所難免。
  工會決定轉向金管會陳情,以建華銀資方存在「不尊重勞動權益保障之事實」,建請主管機關考量合併案於「受僱人之權益處理」方面存在重大瑕疵,暫緩許可建華銀與北商銀合併案。7月18日,工會舉行記者會說明此爭議始末與工會主張,強調合併過程中,不論就組織調整、人員調動、文化調適、業務內容變更等方面都會造成重大衝擊,對於存續銀行員工與消滅銀行員工的影響是相同的,資方不應以建華銀行為存續銀行為由,當做拒絕工會協商的藉口。
  為了隔天前往金管會陳情行動,工會一方面準備布條、標語等道具,一方面仍持續與資方代表保持聯繫、努力協調。或許是來自主管機關與媒體關注的施壓奏效,資方終於對工會的訴求有了具體承諾,7月18日晚間八時,由董事長盧正昕發信同意工會訴求,正式宣告雙方達成共識。
▓盧董同意簽訂 工會善意回應
  7月19日的陳情活動,罕見的沒有布條、也沒有標語,有的是前來友情聲援的友行工會幹部與行員,工會以公開聲明的方式,向在場媒體說明最後一刻勞資雙方的協商共識結果。銀行局長曾國烈親自接見工會代表時表示:「非常高興勞資雙方於最後關頭達成共識,未來金管會銀行局仍將秉持權責,監督合併申請書中切實納入勞資共識條文,並且對於各位積極替行員爭取權益的行為,感到尊敬。」
  對建華銀工會幹部來說,這三個多月與資方的短兵相接,至此終於有了好的進展。這段過程著實是艱辛而充滿挑戰的,面對行方的權威與來自會員的質疑,這些年輕幹部憑著初生之犢不畏虎的幹勁,加上北商銀工會、銀行員全聯會無私的支持相挺,終於順利爭取到合併時員工的權益保障,也將成為未來工會繼續堅定向前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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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建華銀產工總幹事
出刊日期: 
2006/10/15
期數: 
第七十期
  中秋連續假期前夕,工會接連收到來自北、中、南部行員來電抱怨申訴:主管臨時通知,10月9日配合新系統上線,全體作業同仁當天需到行上班;同時,資訊處大規模的24小時輪班系統作業,竟有安排女性同仁於午夜出勤、凌晨3點上班等情形,其中甚至包括懷孕的女性行員!
  工會立即向會員發出文宣,聲明雇主要求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依法要經過工會同意,工會不同意行方在法定連續假期內安排此一臨時性、全面且強制的假日出勤要求,也於第一時間要求人事單位處理,並同時向台北市政府勞工局提出檢舉。
  員工的憤怒情緒不是偶然!為了合併作業,建華銀行員工長時間配合加班,咬著牙與主管共體時艱,孰料行方並不體恤行員的辛苦,無預警宣布連假要上班、安排女性午夜出勤等,未顧及員工身心健康的作為,對照盧董事長先前所言「一家人」的精神,格外顯得諷刺!為此,工會發動會員10月5日要準時下班!拒絕加班!號召員工以集體行動向資方表達不滿!
  10月5日上午,勞工局勞動檢查處派員進行檢查,勞檢員具體指出資方違法不當事項:(一)全面性強制員工於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有違勞基法第42條規定之虞;(二)要求女性員工於午後10時至翌晨6時之時間內工作,嚴重違反勞基法第49條對女性勞工之保障規定。
  另外,針對勞工申報加班費的問題,勞檢員也明確表示:加班費之申報應依勞工實際超時工作時間計算,沒有所謂一個月僅得申報46個小時加班費的限制。台北市政府勞工局亦發揮公權力,行文要求行方應依勞基法第32條及相關解釋令,須經過工會同意始得延長工作時間,以維護勞工休假權益。
  在工會及時提出反對與主管機關明確指正下,行方於當日下午緊急回應,重新規劃假日出勤所需最低人力,不強迫全體同仁參加,已有假期規劃的員工可以提出申請。工會也在會訊中請返鄉同仁安心放假,並強調如有主管藉故刁難或以日後考績為由威脅同仁,請行員隨時向工會申訴,工會將繼續監督行方是否有不當管理作為。
  這次突發事件與工會行動證明了一件事:基層的聲音,是可以改變管理者不合理的作法。用集體團結的力量來表達爭取福利、捍衛權益的決心,已開始在建華銀行基層行員心中慢慢發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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