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方為化解投資彰化銀行失利與經營績效不彰所造成的財務壓力,在無預警的情況下,台新金控今年5月中旬宣布出售台証證給凱基證,讓多數員工極度惶恐。由於合併過程資方未徵詢員工意見,尤其在「合併契約書」公開後,員工權益未受妥善保障,有志之士決定籌組工會取得法定談判地位,故台証證工會於98.8.23匆忙成立。3個多月來的文攻武鬥,深刻感受絕不能期待資方善意主動給予員工權益與福祉。
98.12.19合併在即,工會為免損及客戶權益並顧及多數員工的最大利益,與資方達成和解。工會知道爭取到的權益不盡如意,但可以確定的是若沒有工會出面發聲,勞工在這樁合併案中終將全盤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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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金控出售台証證券,員工權益保障內容完全沒有諮詢員工意見或召開勞資會議,員工
強烈不滿,旋於
期間經過5次勞資協商與2次勞資爭議調解,資方拒絕工會全面結清年資的要求,僅另以「特殊留任金」的配套回應,但因合併契約只保障工作權1年,員工害怕資方在保障期限過後的第2年空窗期逼退員工(「特殊留任金」必須留用2年後才能申請)。最後資方同意將條件改為「保障工作權1年,1年半後可領取特殊留任金」,工會雖不解資方為何堅持半年空窗期,但為繼續協商「年資補償金」議題,工會暫時對此議題與資方達成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