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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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律師、本會法律顧問
出刊日期: 
2019/04/25
期數: 
第220期
一、前案事實
  9911月間,一位年輕保全員阿瑋(化名)在值勤時因過勞中風,住院幾天後死亡,當時還引起社會對保全員過勞議題一陣討論 (註1)。
出刊日期: 
2011/01/15
期數: 
第121/122期(合刊)
  最近台灣勞工薪資兩極化的問題鬧得沸沸揚揚,其中保全員即為弱勢勞工的代表,他們面臨著超長的工作時間,卻只能領取非常低微的報酬。為了解保全員的勞動處境,高雄市產業總工會與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合作針對高雄市500名保全員展開調查。
      調查發現,目前保全業的競爭激烈,低門檻加上高獲利(天下雜誌統計台灣連續8年獲利率達15%的企業只有33家,其中保全業就占了2家),自然讓許多業者爭相投入此領域,光是高雄市登記的保全公司就高達70多家。
      許多公司為了搶客戶,不惜將價格壓低到不合理的程度,低價得標後,再片面壓低保全員的勞動條件。實務上常見到契約規定要僱用3個保全員,公司卻只聘僱2人;或者保全公司的得標金額一旦減少,多數保全員的薪資則隨之調降,無怪乎這10年來保全員的平均薪資不升反降。《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將保全員排除工時的保障,更讓問題雪上加霜。
     《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的工時保護排除規定,讓保全員的工作時間遠高於一般勞工。根據此次調查,保全員的平均工時為每月248小時,學校更高達每月364小時,大廈也有254小時,遠高於一般勞工的平均每月179小時!這麼高的工時並沒有反映在保全員的薪資上,許多保全員的時薪甚至低於規定的基本工資時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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