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議會決議:高雄銀行增資 高市府應認足應認股份 確保高銀由政府永續經營 杜絕財團介入
出刊日期: 
2011/06/15
期數: 
第126期
今年5月17日,陳菊市長率領相關首長至高雄市議會,就高雄銀行增資案進行專案報告,會中,所有藍、綠議員皆憂慮高銀增資30萬張股票,而市府僅認5億元,將放棄6萬餘張股票,高雄市政府持股比率由46%大幅降至35%,恐無力對抗財團以收購委託書方式取得高雄銀行經營權,故高雄市議會決議「要求高雄銀行增資案須重新檢討,高雄銀行辦理增資,高雄市政府應認足應認股份,不應放棄未認,政府永續經營,杜絕財團介入,如有增列預算之需要,提下次會審議增加預算。」
  當天,陳市長及財政局李瑞倉局長作高銀股權增資案及最近3年營運績效報告。其中,康裕成議員、郭建盟議員、周鍾 議員、林武忠議員、林國正議員、黃柏霖議員及陳明澤議員等人相繼發言,皆持上述看法,故經主席許崑源議長協調下,府會達成高雄銀行辦理增資,高雄市政府應認足應認股份,不應部份放棄未認,政府永續經營,杜絕財團介入,如有增列預算之需要,提下次會審議增加預算之共讖。主席並作成下列結論:「請市府針對高銀的增資案再仔細評估,送至議會檢討。」
本會當天也召開臨時會員代表大會,決議向高雄市議會表達本會主張,請其認同並共同監督高雄銀行辦理增資作業,本會之主張如下:「為落實高雄銀行成立宗旨,免除現金增資引發『財團化』之疑慮,本工會主張高雄市政府未認足之股份,應優先洽官股控制事業認購,其次配售予4大基金,其他股東、員工未認購之股份,則應以『分散原則』辦理配售,以確保高雄市政府經營權。高雄銀行辦理現金增資作業,務必依『高雄銀行維護權益及降低財團化風險規劃』執行,而委任證券承銷商辦理洽特定人配售,則依下列配售策略辦理:1四大基金、優質壽險業基金及具公股背景專業投資者:佔30%,每家投資上限15,000張,惟公股控制事業不受限。)2國內、外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佔40%,每家投資上限10,000張。3經紀事業通路之主要法人與中實戶:佔20%,每家投資上限200張。4承銷商以催繳特定人身份認購:10%。」
本次增資案,承蒙陳市長照顧基層勞工工作權,編列預算增資高雄銀行,以及高雄市議會所有議員全體一致,展現捍衛高雄銀行經營權之決心,應允寬列預算,杜絕財團介入,保障勞工生計,本會謹表最由衷之謝意。在此,本會也要感謝高雄市產業總工會及銀行員工會全國聯合會的大力協助,更感謝在這段期間默默付出的工會幹部,以及勇於參與付出的所有代表,因為大家的團結一致,我們的工作權又再次的確保,最後,謹以「凡經我手,必更美好」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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