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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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刊日期: 
2020/02/07
發稿日期:10927
    為有效保障防疫期間勞工權益,避免隱匿疫情,杜絕防疫缺口,7日上午,教師團體、婦女團體及工會團體等社運團體,在台大校友會館召開記者會,要求「防疫照顧假」應全薪照給,立法院應儘速比照SARS期間特別立法,防疫期間勞工接受隔離治療及配合防疫措施之行為應列為公假,修法讓「家庭照顧假」不再併入事假,全薪計給。
    社運團體表示,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俗稱武漢肺炎)防疫及治療需要,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採取了各項防疫措施及發布相關指引,遏止了疫情大規模擴散,對於指揮中心及第一線防疫人員付出的努力與辛勞,應給予高度的肯定。
    不過,社運團體也指出,目前採取的各項防疫措施,但卻對保障勞工權益的相關配套付之闕如,而且極可能造成防疫破口。
    首先,22日政府發布高中職以下學校延後兩週至225日開學。根據政府規定,家長如有照顧12歲以下學童的需求,父母任一方可請「防疫照顧假」,雇主不得拒絕。然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和勞動部都已表明,「防疫照顧假」給假不給薪。這對工作年資短、年齡30歲以下的父母衝擊特別大。如果要在家照顧小孩,收入減少,生計可能發生問題;如果要送到安親班,增加家庭負擔,群聚感染風險更高,怎麼做對年輕父母都是艱難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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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秘書長
出刊日期: 
2017/05/15
期數: 
第197期
◆違反勞基法裁罰件數最多的金融機構
1.南山人壽
2.花旗銀行
3.元大銀行、國泰世華銀行
◆金融業最常見違反勞基法態樣
1.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2.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3.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 
4.延長勞工工作時間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
  規範台灣勞工工時、工資等重要勞動條件「最低標準」的《勞動基準法》實施至今將近33年(198481生效施行),包括銀行業在內的金融機構適用該法也已20年;雖然這幾年有些金融業工會透過與資方簽訂勞動條件比勞基法較優的團體協約,卻也不時傳出金融業者違反勞基法的勞資爭議。
  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的前身為「中華民國銀行員工會全國聯合會」,成立於199396,時值政府強行推動公營行庫「民營化」政策,銀行員面對未來的政策面、法律面、以及新的勞資關係諸多挑戰,在工會組織發展上,陸續成立「產業工會」(即現在的企業工會)以擴大勞工團結力量;在勞動權益保障上,則提出銀行業適用《勞動基準法》的行動訴求,以抗衡資方「於法無據」的敷衍塞責!然因當時財政部及銀行業者(政府於1991年同意16家新銀行籌設)強力杯葛,工會展開了長達8年的適用勞基法之役,銀行、證券、信合社及保險等金融業才陸續於199751日後為勞基法指定適用行業(表1),這是工會歷經無數坎坷、艱辛,所爭取到的重要勞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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