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補休有譜,已有多家工會順利爭取
Tagged:
出刊日期: 
2010/08/15
期數: 
第116期

由於五一勞動節為《勞動基準法》第37條所定之休假日,依法應放假1日,又今年勞動節適逢星期六,本會於今年4月13日、5月 11日兩次函請行政院、行政院金管會、財政部應該要比照往例(93年勞動節亦為星期六),儘速核定金融機構勞工亦可擇期補假1日。
惟金管會6月7日來函:1考量多數企業未調整放假,且銀行業行業性質不同於經濟部、交通部等所屬事業單位;2雖然勞基法第37條規定勞動節應放假1日,如適逢例假日應補假1日,但因法定工時縮短(2周84小時)與實施週休二日後,法無明文規定是否仍應補假。因此,仍依人事行政局公告日曆表,今年勞動節不補假;勞委會6月11日亦函釋:「…至該等國定假日如適逢勞雇雙方約定為同法第36條所定每7日中應有1日休息之例假,應於翌日補假1日;惟如適逢因法定工時縮短後勞資雙方協商非屬例假之休息日應否補假,法無明文。…事業單位如訂有優於前開法令之規定,亦無不可…。」公文函
由於經濟部及交通部所屬事業單位均已正式公告可擇期補假1日,工會批評政府施政竟然「一國兩制」,要求財政部及金管會比照辦理;6月17日,本會賴萬枝理事長、林萬福副理事長、韓仕賢秘書長及臺企銀工會黃進丁理事長,當面向總統府秘書長廖了以說明工會的主張及理由,廖秘書長當場善意回應,將通盤了解各部會處理情形後,給予工會具體答覆。
■本會積極爭取勞動節補休,主管機關從善如流
 在本會為此議題多方奔走後,財政部於7月16日正式函覆本會「…為顧及本部所屬國營金融事業機構員工權益,同意於本年年底前補休1日。」(如附函)因此台灣金控、台灣銀行、台銀人壽、台銀證券、土地銀行、中國輸出入銀行、中央存保之員工可據此函補休1日(台灣證交所稍早即透過勞資會議協商同意補休)。
  但因還有部分本會所屬之會員工會尚未解決該項員工權益,因此本會再於7月20日行文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要求就五一補休議題進行勞資協商,並函請行政院金管會就其主管機關權責,督促銀行公會本於「誠信協商」原則,儘速與本會就此議題協商解決方案;並請尚未獲得資方同意補休的會員工會儘速於事業單位之勞資會議正式提案要求協商該項員工權益。
目前除了上述金融機構已同意員工補休外,另有合庫、彰銀、一銀、華銀、兆豐銀、臺企銀已同意員工可擇日補休1天;此外,永豐商銀工會、台北富邦銀行工會、大台北銀行工會刻正計劃爭取中。(本刊)


本期(NO.116)會訊其他文章
● 漫畫1則-職場如戰場
● 陳副院長善意回應 工會後續監督落實
● 團結最大─臺企銀罷工5週年感言
● 台銀工會理事長吳振昌接棒 可望近期申請加入本會
● 築巢捐款源源不絕 最新統計3,248,198元 您的拋磚引玉 築巢美夢可期
● 如何簽好團體協約—團體協約修法因應策略
● 誰的黃金十年? ECFA的經濟遊戲與政治圖謀
● ECFA關於金融服務業「早收清單」摘要
● 落實性別工作平等 實現尊嚴勞動理念
● 嘉義市職工公益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