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協商
Tagged:  •    •    •  
作者簡介: 
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秘書長
出刊日期: 
2024/03/31
期數: 
第279期
一、前言:勞資協商員工安置計畫之必要
  因為我國目前的勞動基準法第20條及企業併購法第17條,大致上都規定在公司合併時,新雇主未必要留用消滅公司的全數勞工;而受到留用的勞工,通常也不安於新管理階層作風或不同企業文化,再三猶豫是否留任。因此,當有大型公司合併時,基於社會穩定以及順暢留任,針對消滅公司員工的安置,就有勞資協商必要。
Tagged:  •    •    •    •  
出刊日期: 
2023/04/30
期數: 
第268期
企業併購,勞工全員留用為原則,工作條件應延續,終止契約須經勞資協商
  425日上午,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台灣勞工陣線與立法委員吳玉琴國會辦公室聯合主辦「企業併購應保障勞工權益」記者會,共同主張應修正《勞動基準法》第20條之規定,並提出三項具體訴求,呼籲即刻起為修法開啟社會對話尋求共識:
一、企業併購,以勞工全員留用為原則,不留用為例外。
二、受留用勞工的年資與勞動條件,應於併購後存續或新設的公司延續。
Tagged:  •    •    •  
出刊日期: 
2017/08/15
期數: 
第200期

RSS feed